什么人需要预定工作
第一类人 不能进入38个指定职业的申请人
按照加拿大新的移民政策,如果申请人在过去10年没有从事至少1年的制定职业,则不能提出申请。但申请人持有预定工作(AEO)则不受职业限制,可以直接递交申请。
第二类人 移民分数达不到67分的
预定工作(AEO)可以直接给申请人10分的加分,并且可以在适应能力上再给加5分。
第三类人 对移民加拿大后的工作前景信心不足的人
也许这份预定工作的薪水和发展前景都不是十分让人满意,但至少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后,再找新的工作也会容易得多,还记得你的父母在你要辞职找新工作的时候是怎么说的吗:“找到新工作前先别辞职,要骑驴找驴啊!”
第四类人 担心移民政策变化或者希望确保移民成功率的人
有预定工作的申请人是最优先的申请人,无论从分数上还是对加拿大社会的贡献上,都是最受移民局欢迎的一类人。可以这么说,有了预定工作(AEO)几乎就等于移民签证了,就算政策变化,也只会对有预定工作的人更有利。尤其是移民局宣布每年对紧缺职业清单进行更新的情况下就更见其必要性。
AEO的官方申请程序
AEO的申请是在加拿大进行的,必须也只能由雇主提出申请。
雇主可以提供一个永久的全日制Job Offer给雇员,以便让他给加拿大带来有用技术知识。雇主也可以帮助他的雇员移民到加拿大。
雇主需要进行以下申请工作:
提供一个在你公司工作的永久性的、全日制工作Offer给你的雇员
支持他申请加拿大移民。
注意:以下步骤仅仅适合支持海外雇员申请加拿大移民,而不能用于申请加拿大工作,申请加拿大工作许可有不同的程序。
雇佣步骤:
1.提供一个永久性的工作Offer,并向HRSDC提供一个AEO。
2.向你当地的HRSDC办公室提交申请。一个AEO必须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
这个Job Offer是永久性的
这个Job Offer是真实的
工资和工作条件与加拿大人相同
工作是全日制而不是季节性的
3.HRSDC审核申请是否恰当,并且出具确认信支持技术移民的申请。
4.雇主将AEO复印件寄给你的雇员。
5.告诉申请人到相应的机构申请技术移民签证
6.告诉申请人将你的Job off信和AEO确认信与其它申请文件一起递交CIC。
递交AEO申请需准备的资料
1. 一份以公司名义提供外国员工永久雇用工作offer 的推荐信,上面要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名。信上必须写明此工作的职位,工资和这个工作offer 雇用时间并且打印在公司的信头纸上。
2. 一份加拿大CRA(Canada Revenue Agency) PD7A表格复印件,(表PD7A)此汇款表会详细列出在过去12个月雇主的生意为雇员支出的情况。显示缴纳相关费用,如加拿大退休金计划/魁北克退休金计划,所得税减免和由雇员和雇主共同交的就业保险费
3. 一份过去雇主收入缴税总结表复印件表(CART4)。 PD7As和T4这两份表格都是用于证明雇主与员工的雇用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也用于证明过去12个月里该公司至少一个人员工的总的工资支出情况。
4.一份公司历时证明,证明该公司已经运作了至少一年的时间。下列材料都可以作为该证明:12月个以上的商业执照,或者个12个月以上公司场地商业租用协议。
5、AEO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