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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联邦移民部3月10日颁布移民申请人语言能力证明的新规定,限制申请人要在递交移民申请时一并提交语言能力证明,并只有一次机会来提交,一旦移民申请遭否决,将不会有第二次再呈交证明的机会。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公布新规定时强调对申请者的语文能力要求并未有改变。
新规定4月10日施行
针对[联邦技术工人]及[加拿大经验]两个移民申请类别,移民部于3月10日宣布将从下月10日起,规定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表时,同时提交他们的英语或法语能力证明。虽然当局今次对语言本身的要求并无改变,但该两类别的申请人日后只得一次机会来证明他们的英语或法语能力。
移民部因此鼓励母语非英语或法语的申请人,选择参加有独立评估机构进行的英语考试(即IELTS、CELPIP或TEF)来证明语言能力,而不要使用提交陈词书(written submission)的方法。虽然当局日后仍会接纳申请人提交陈词书,但申请人则只有一次机会提交证明,如移民申请一旦被拒绝,申请人将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再呈交证明。
加国前移民及难民局法官称,新规定对申请人是有很大的好处,最主要是可有助加快个案批审程序。由于雅思等英语考试,申请人可在递交申请前,已知道分数是否达到要求,可更准确预计到语言能力的得分(语言能力占技术劳工类别的100分总分制中最高的24分)。但反观陈词书,则由移民官在收到申请表后作主观判断,故较难预计成功申请的把握,且处理也需时较长。
业内人士指,由于[请枪]写陈词书情况普遍,相信移民部推出新规定,是想取缔这种不公平做法。
联邦新民主党移民事务评论员邹至蕙认为,新规定无助于本国正急需要吸纳的技术劳工,对于英语能力不足人士,包括华裔申请人在内,尤其不利。她说,并非是英语能力佳的人,才能对本国贡献,故她觉得移民部今次[收紧]条例,对英语较逊色的申请人有负面影响。